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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

    电光火石间,两辆车已侧身而过。简瑶的动作也顿住。她看清了驾驶位上,一脸苍白、胸口淌血的洛琅,他的右手拿着枪,但是半点没有朝她射击的意思。方青的身影隐约匍匐在车内。他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,似悲似恸。
    而洛琅也在这一刻看清,身旁的车上,安岩一脸坚毅,简瑶目光怔然,薄靳言静坐如山。他的心中突然涌起巨大的悲痛,心意已决,猛的打弯方向盘,撞向他们的车!
    ——
    简瑶只昏迷了一小会儿,就醒了过来。抬头望去,只见这偏僻的公路上,洛琅的车横在路中,车头已经撞瘪,方青依旧昏迷着。而他们这边,安岩大概是在撞击的最后一刻,反应极快地将车往里打弯,结果撞在了路基上。车也撞得七零八落的,安岩满头的血,趴在方向盘上。简瑶立刻伸手一探他的鼻息,又大致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势,松了口气。
    满地的烟尘中,薄靳言靠在后座上,脸上也有撞伤的血痕,俨然也晕了过去。简瑶仔细察看了他的伤势,知道只是轻伤,放下心来。她强迫自己冷静思考,现在第一要务是请求支援和救援,而洛琅中了枪,不可能跑远。
    她下了车。
    此时暮色降临,迷蒙的颜色笼罩着山野。她举目四顾,竟真的在远处的山坡上,看到一个人影,正在树丛中穿梭。不正是洛琅!
    刑警的本能取代了思考,她立刻抓起电话,向指挥总部汇报了方位,然后抓起枪,快速追了上去。
    洛琅已经快要走不动了。
    刑警的那一枪打得好狠,一整天的逃亡,也耗费了他大多数体力。他现在就是靠意志在支撑。跌跌撞撞间,只见树木丛生,天比山高。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,就算死,也不能死在简瑶的跟前。
    哪知道老天偏偏不叫人如愿。他刚爬上山坡最顶端,脚下就是悬崖,却听得身后一声冷冽的喝止:“站住,不要动。”
    那声音他已听过千百遍,刹那间肺腑仿佛都凝滞住。刹那间,竟有尘埃落定感。他竟然微微笑了,转过身去。
    简瑶用枪指着他。
    她看到他胸口衬衣已经完全被血染红,也是一怔,眼中情绪涌动。
    “怎么会是你?”她问,“石头仔?”
    洛琅的身体微微一震,点了点头:“是的,我是。二十年前,你父亲脖子上致命的那一刀,是我砍的。”
    简瑶说不出话来。
    洛琅的眼中,有泪水蓄积。
    简瑶的嗓子已经嘶哑了:“你为什么……要这样?”
    他苦笑道:“我控制不了。”
    简瑶的心犹如在狂风中摇摆着,然而她忽然想起洞穴中的那十二具尸体,想起受害者家属们得到消息后痛哭流涕的面容。她的心忽然冷静下来,她的目光也变得沉静,慢慢持枪逼近他。
    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。
    在她靠得足够近的一刹那,洛琅突然抬手,袭向她的手腕。她霍然一惊,侧身想要避过,然而洛琅的动作太快了,她甚至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,明明还隔得那么远,她的手腕已经被他牢牢抓住。她唯一能做的,就是扣动了手中的扳机。
    “砰。”
    洛琅的身体微微一震。简瑶的眼睛陡然睁大。
    然而洛琅的身手速度居然未减,反手就夺走了她的枪,然后一个手刀劈在她的后颈。简瑶直接倒地不起,洛琅扶着右肩新的伤口,他已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血能流了。他低头看着她昏迷在脚下的样子,忽然间眼泪流下来。是痛苦而又解脱的泪啊,他对自己说过,不能死在她的面前。
    他丢掉枪,转身,继续朝崖边走去。
    天昏昏,地暗暗。
    他脚步踟蹰,就像已行走在那个充满鲜血和杀戮的世界里。他高一脚浅一脚,不知何时就会坠落下去。
    天马上就要黑了。
    是后脑冰冷坚硬的触感,把他从迷梦中唤醒。他转过头,看到薄靳言冷峻的容颜。几个小时前,是他持枪对着这个瞎子的脑袋,确定他毫无知觉后,转身逃离。可几个小时后,瞎子已经抓到了他,持枪精准地对着他。而薄靳言身后,简瑶已经苏醒追上来了,只隔着两三步远,抬头望着他们,漆黑的眼睛,宛如所有人身后的夜色。又也许正是简瑶给这个瞎子指的方向。他们总是配合得那样天衣无缝,他们是天生一对,任何人都插不进去。又或者是他意识已经完全迷失,连一个瞎子摸到他身后,找到他甚至瞄准他,都未察觉。
    他终于还是被他们俩抓到了。
    ——
    洛琅的人生,是从16岁那一天开始的,也是从那一天结束。
    寂寞的小城,优越的家境,无人管束的少年,多多少少都有无法无天的心。加之那时候《古惑仔》电影热遍大江南北,小城里到处成立了“斧头帮”、“大刀帮”……男孩不混上几天江湖,那还有什么意思?
    洛琅加入了斧头帮。
    父亲做生意常年不在家,母亲每天最大的追求就是打麻将,高兴了就扔10块钱给他,让他出去吃碗粉。有时候,洛琅会一日三餐连续在外面吃粉,剩下的钱打游戏。没人给他做饭。
    那时候学习成绩也是非常糟糕的。洛琅根本就没想过未来,未来他只想继续在斧头帮混,他觉得混成一届大佬,也是不枉此生了。
    但少年倔强的脾气、强烈的个性,已经显现。看到有人欺负比他还小的小弟,他会出手;看到帮派里有人偷摸拐扒,他会皱眉,走远。所以他也很得小头目的赏识,没读过半天书的大混混,觉得这石头仔有“大将之风”。
    那天晚上,大家都吃了酒,不知怎的,情绪就激动起来。不知怎的,就说到了县城最有名的神探简翊。起初,还都是畏惧的,说得神乎其神的。“你知道吗?简翊在现场走一圈,就知道凶手是谁!大刀帮的黑三,就是这么被他抓到的,抢劫杀人,判了死刑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