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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4节

  凌霄强忍着笑意,让自己不出声,可是盖着身体的被子已经出卖了他的内心。
  看着不停抖动的被子,叶红鱼有气又恼:“我让你笑话我,我让你笑话我!”
  她直接骑到凌霄的身体上去挠凌霄的腋窝,同时嘴里不依不饶的说道:“你知道不知道哪些珍宝的真正价值,每一个都是价值连城的,起码也是上千万的珍品!只有你这样没见识的人,才会大大咧咧的直接放在背包里。”
  也难怪叶红鱼这样的大小姐会这般的失态,她没事的时候细细的观看了一下这些珍宝,这些东西毫无疑问的都是珍品,越看越觉得惊讶,每一个都可以说是举世无双的珍宝。
  比如其中的夜明珠,竟然可以在幽暗的墓穴里持续的发光上千年之久,价值根本无法用金钱来衡量;更不用说祖母绿、猫眼等等珍贵的玉石更是比比皆是。能够给秦始皇陪葬的,自然是绝世之珍。
  “我投降、我投降还不成吗?我一定警惕的注意每一个靠近的坏人。”凌霄没有反抗,只是选择了躲闪。
  “哼……知道我的厉害了吧!”叶大小姐颇为满足,她可是担惊受怕的两天,毕竟那地方又不是自己的家中,一大包恐怕价值不可估量的珍宝就这样放在包里,不担心才怪。
  “咳咳……”就在两个人打闹的时候,忽然传来了一阵的清咳声。
  “咦,这么巧?”
  两个人正觉得有些尴尬,凌霄已经认出了这个咳嗽的人,恰好是当初一同下车的沈晓凤。
  凌霄与她分别在沈庄的门口,当初特意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对方,可是沈晓凤并没有给自己打电话。
  三个人对视了一眼,同时放声大笑起来,原来沈晓凤同样也顶着一对熊猫眼。
  火车缓缓的开动,向着Z市的方向驶去。
  “真没想到我们这么有缘,来的时候一列火车,回去的时候同样如此,三个都成了熊猫眼,呵呵。”凌霄不着痕迹做了起来,他能够看得出来,沈晓凤的熊猫眼可跟他们两个人形成的不太一样。
  沈晓凤也笑了起来,只是无法掩饰住眼中的忧色。
  “是啊,我们真的很有缘。你……真的懂得那些东西?”沈晓凤轻笑了一声,随后迟疑了一下,坐在了凌霄对面的床上问道。
  “是的,略懂。比如说沈小姐幼年之时家庭困难,可是十八岁之后却是大富大贵,乃父有着一个显赫的身份。现在的沈小姐可谓是富贵逼人。但是这几日回到沈庄,似乎遇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,让你有些不知所措,有心去求教你的父亲,但是又与他的关系不太和睦。沈小姐不知道说得是不是正确?”
  凌霄嘴角微微的翘起,脸上挂着自信的笑容。
  “嗯?你说的不错。可是我并不相信你。因为这些事情你完全能够观察出来。”
  沈晓凤深深得看了凌霄一眼,笑了笑,不以为意的说道。
  “你说的不错,我刚才说的这些事情,不是掐算的结果,而是简单的推理,不过你把问题与我说说,或许我可以帮到你。”
  凌霄从身上掏出一张名片,郑重的递给她,上面写着正是:易学咨询师凌霄。同时附带了集福堂的地址。
  “集福堂。呵呵,我还以为你是逗着我玩呢?”沈晓凤诧异得打量着凌霄,他们原本就有所交集,谈话间颇为的随意。起码沈晓凤不会认为凌霄是坏人。
  “是的,我在Z市开了一间门面,你的问题不简单啊,就算不用推算也可以知道,不然你肯定会去拜见一下李立山,而不至于连一面都不见,就返回吧。”凌霄冲着她眨了眨眼睛。
  沈晓凤立刻就沉默了,半晌之后,声音才略带苦涩的说道:“你说的不错!”
第175章 商周鬼鼎
  凌霄说的不错,沈晓凤并非一个不知道感恩的人。然而这样一个人,却在得知曾经资助自己上学的恩人近在咫尺的时候,连探望的时间都没有,就匆匆的离去,这实在是大违常理。
  晃荡逛荡的火车声持续得传入车厢内几人的耳中,气氛变得有些沉默。
  凌霄没有开口,他知道沈晓凤所面临的事情,如果对方不说的话,他也是无能为力。沈晓凤的面色和善,也不代表着凌霄必须出手帮她解决问题。
  能够相见两次都是缘分,沈晓凤要是主动的放弃这个机会,那他也是没有任何的办法。而且,凌霄从沈晓凤的身上,感受到了一股淡淡的风水气息,这股气息来自她脖颈里的玉佩,这代表着沈晓凤同样有着风水师的庇护。
  她的面色黑气缭绕,成为一个奇怪的形态盘踞在她的额头之上,凌霄对这种形态的黑气从未见过。有心推算,却又顾忌她背后的风水师,毕竟如果凌霄强行推算的话,就是质疑庇护沈晓凤身后之人的能力,在风水一脉之中就会结仇。
  无缘无故的与另一位风水师成为敌人,显然并不是什么明智的事情。
  叶红鱼看到气氛多少有些不对,笑嘻嘻的坐到沈晓凤的跟前,小声的与沈晓凤说着什么。
  凌霄看到两个女人谈得开心,恐怕一时半会不会有什么结果,干脆倒头睡了起来。
  迷迷糊糊的时候,凌霄感觉有人推他,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叶红鱼,长长的打了一个哈欠:“小鱼儿,别闹……我好困。”
  “起来吃点东西了……”叶红鱼强硬的叫他起神,凌霄已经睡了一个下午了,天色已经变黑。
  凌霄无可奈何的坐起了身子,叶红鱼已经要了两份盒饭,火车上的食物味道自然很一般,但是也总比饿着肚子强。
  凌霄三口两口吃光了盒饭,就要继续睡觉。
  “不许睡,沈姐姐有话要对你说。”
  凌霄一听,勉强提起了精神,对面正坐着沈晓凤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。
  “沈小姐,说吧!”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眼睛,凌霄振奋了一下精神。他对沈晓凤的事情还是很好奇的,那奇怪的黑气,不是倒霉的气息,不是恶鬼缠身,这让凌霄充满了探寻的意思。
  “你是知道的,我出身在沈庄。”沈晓凤犹豫了一下,最终深吸了一口气娓娓道来。
  她听了叶红鱼讲述了凌霄的故事,决定寻求凌霄的帮助,当然,她可以让她的父亲帮忙,只是二人的关系实在说不上好。
  原来,沈晓凤出身在沈庄不假,她的父亲却不是本地人,而是当年上山下乡的知青,随后的故事就比较老套了。山村里的漂亮姑娘爱上了城里来的知青,并且怀孕,结婚之后,知青却接到可以返城的消息。本来这个知青承诺一到城里安顿下来之后,就会接他们母女同去,可这一走,就是十几年的时间,再无音讯。
  可怜的农村姑娘只知道知青的名字与他所在的城市,茫茫人海如何去寻找一个人?不甘心的农村姑娘托人打听,根本就找不到有用的消息。
  如果是正常的话,恐怕两家再无交集。
  或者说是他们的幸运,这位知青的父亲,老爷子是一个极为传统的老人。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知道了这个消息,强硬得命令自己的儿子去接回她们母女。用老爷子的话来说,接不到她们母女,就打断他的狗腿,王家没有这样畜生的男人。
  是的,在这位王老爷子的眼中,抛妻弃子的男人根本就是猪狗不如。
  知青尽管在十几年里组成了新的家庭,尽管他现在的妻子同样极为不满老爷子的做法,但是他们根本就不敢反抗老爷子的权威。因为王家那庞大无比的财产,他们就是掌握军需供给的王家,三大世家中稳稳排在第一位的王家。
  出于愧疚补偿的心里,王老爷子接回他们母女,沈晓凤当真成了老爷子的掌上明珠,单从沈晓凤坚持要跟母姓这样在大家族里大逆不道的要求都被通过,便可见她的宠幸到了何等地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