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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4节

那满脸青春痘的服务员“哎”了一声,然后去柜台上打电话,我赶忙拉住他,说哎呀,别急啊,我跟你说,我做菜是真的好吃,绝对厉害,行不行,你也得试一下啊?
青春痘给我一拉,下意识地甩胳膊,却发现并没有弄开我。
他感受到了我手臂上的力量之后,大声叫道:“老图,杏儿,快过来帮忙啊,这个吃白饭的家伙要打人了……”
“哪里呢?哪里呢?”
一个穿着白褂子、五大三粗的胖子从后厨那儿冲了出来,手上举着一把锋利的菜刀,大声喊道:“谁呢?”
一前胸比后背还平的柴火妞儿也拿着擀面杖冲了出来,狐假虎威:“太过分了,娜姐已经这么惨了,你还过来这儿吃白食,到底有没有良心啊?你别跑,让警察给你逮进去,好好关两天。”
我瞧见一屋子的苦大仇深,不由得苦笑起来。
我看着那满脸哀容的少妇,认真说道:“谁都有落难的时候,您给我一个机会,我给你炒个菜,你先吃过,再决定,好么?”
少妇盯着我,好一会儿,方才问道:“你会炒什么?”
我想了一会儿,对她说道:“最简单的菜式,最能够体现厨师的心思和手艺。这样吧,我给您炒一个羊肉炒饭,您看怎么样?”
正文 京华烟云第二章 羊肉炒饭
炒饭,是料理之中最为简单的菜式,但如果想要做好的话,却有着许多的讲究。
特别是羊肉。
众所周知,羊肉鲜美,但天然带着一股令人讨厌的羊膻怪味,如果不处理好的话,食客就会下意识地抵触。
我有十种去腥膻的办法,是从以前上班附近的一家清真馆子学来的,不过时间有限,这几个气势汹汹的餐馆员工未必能够让我自由发挥,所以我就直接采用了锅里面煮好的熟羊肉。
改刀切丁,手掌大的一块熟羊肉,给我过水放凉之后,迅速切丁备用,随后洋葱和胡萝卜剥皮,切丁备用。
我的刀功本来就算不错,而成为夜行者之后,对于力量的把控更加精巧,导致这切起东西来,又快又稳。
哆哆哆,声音清脆,画面利落,让人赏心悦目。
随后就是米饭,我选用的,是稍微硬一些的冷饭,而羊肉,则特意选了一点儿稍微肥的。
除此之外,我还在碗里打了两个鸡蛋,加了适当料酒,随后用筷子快速搅拌。
一分钟之后,我烧锅倒油,温度适宜时,放入肥羊肉下锅煸炒,待稍微出油之后,又放入洋葱丁和胡萝卜丁,随后在另外一个锅子上打入鸡蛋液,这边炒羊肉的锅子闻到洋葱的香味之后,倒入羊肉丁,又加入盐和孜然粉,少许酱油,而另一边,则倒入冷饭,快速煸炒,将凝聚成团的冷饭打成饭粒。
当羊肉味道炒香之后,两锅并作一锅,紧接着就是大颠勺。
一切进行得很快,在把握住火候之后,我的动作行云流水,而那大颠勺的动作,在夜行者体质的配合下,完成得十分漂亮。
那些一颗一颗包裹着蛋液的饭粒,在半空中抖落着,厨房的光照射过来,却是形成了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感。
五分钟之后,撒上葱花,羊肉炒饭出锅。
我分做了四碗,熄火放水,然后将四碗装满了黄灿灿、让人食指大动的羊肉炒饭,端到了厨房门口的桌子前。
羊肉炒饭上桌,黄色的鸡蛋、白色的饭粒、酱色的羊肉和泛着油光的肥肉、再有白紫色的洋葱和微红的胡萝卜丁,翠绿的葱花,综合而出来的画面,十分具有冲击力。
在那腾腾气雾的映照下,那个平胸柴火妞有些惊讶,说:“唉,这个,跟老图做的,好像不同啊,真好看。”
跑堂小六对我最是不屑,推了那女孩儿一把,说杏儿,你说什么呢,不就是一碗炒饭么,有啥的?
厨师老图也很是不满,对杏儿说道:“我是大厨,料理的都是大菜,羊肉炒饭,都是果腹的主食,做那么花哨有啥用?不过呢,这小子的刀功的确不错,用来配菜……”
他一边说,一边伸手过去,端起碗来,用筷子往嘴里扒拉了一口。
唔……
炒饭一入口,他当下就是“唔”的一声,然后整个人因为常年在厨房里油烟熏得浑浊的眼睛,一下子就亮了。
跑堂小六瞧见,赶忙说道:“怎么了?老图,不行就赶紧吐出来,别噎着……”
他的话还没有说完,老图就像饿了好几天一样,使劲儿往嘴里狠狠地扒拉了几口。
他咽下之后,冲着我问道:“你到底在里面放了什么,怎么感觉这么好吃——羊肉的鲜美,洋葱和胡萝卜的混合口味,再加上孜然的点缀,鸡蛋的爽嫩和米饭的充实感,在入口的一瞬间,就一下子爆发了出来,还有一种莫名的甘甜,羊肉炒饭,怎么会这么好吃?”
跑堂小六听到老图的话,有点儿奇怪,说老图,他莫不是给你钱了?你这一串乱七八糟的话,是从电影上学来的吧?
说着,他也端起碗来,小心翼翼地出了一口。
结果,他的眼睛也亮了起来。
随后,他将碗端到了邻桌,然后自顾自地往嘴里快速扒拉起来,生怕别人抢他的一般。
而我则对厨师老图说道:“我炒饭的时候,你全程在旁边看着,放了什么,你会瞧不见么?主要是火候的掌握,火候是料理的灵魂,当然,食材的新鲜是必不可少的因素……”
我讲得冠冕堂皇,好像言之有理,但其实就是没有一点儿核心内容。
这一碗羊肉炒饭之所以那么好吃,除了因为我本身对于厨艺有着极高的天赋,以及四处探寻美食之外,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,那就是我在刚才一顿眼花缭乱的操作中,趁着旁人眼花,放入了一点儿噬心蜂的蜂蜜。
这一次出来,无论是噬心蜂的蜂蜜,还是蜂王浆,我都带了一些。
不多,但这些东西是足够了的。
而这个,就是我胆敢在这儿吃霸王餐的底气,当然,另外还有一个原因,是我发现这家馆子看着挺大,但好像是人手不足,应该是需要招人收的。
正是冲着这一点,我方才在观察了几个小时之后,走入了这家羊蝎子小馆。
说到这里,有人或许会有疑问,说你身上既然带着噬心蜂的蜂蜜和蜂王浆,为什么不拿出来,在街头贩卖,用来换钱呢?
有了钱,也不至于这般落魄,还跑去吃霸王餐。
这里简单解释一下,且不说这东西是否能够被人看上,花钱买走,就算是有人买了,它能卖多少钱?而在这个人流匆匆的街头,我给人讲噬心蜂的保健作用,人家能理会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