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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节

这家伙之所以这么神经兮兮的,原来就是因为这个。
我不停向罗兴提出的问题,都是为了尝试去还原整个事件,去查明这个梦里的事情,是否真的曾经发生过,但罗兴的回答,等于告诉我:这不可能。
不过,就算“梦魇”真的存在,并且它不想让人去追查那个梦的根源,我也只觉得棘手,但没有感到泄气。
放弃是不可取的,更何况我收了钱。
我相信,只要收集到的信息越多,我便越可能窥见真相,哪怕只是凤毛麟爪。
于是我吸了一口气,让自己显得镇定,“那好,接下来我不会再打断你,你把那个梦的余下部分,告诉我吧。”我说。
正文 第九章 第二个梦(下)
“恩,我说到……我们四人在等小郭……”罗兴稍作回想,接上了思路,“就在那间废弃的小屋里。”
“那个叫红缎的女人,一个月前,就已经被我们找到了:她嫁给了小玲他爹,做了第三房的姨太太。从这里就能看出,红缎很有心计,像大顾镇这样偏僻的小镇子,就算是一个陌生乞丐的出现,都是一件引人注意的事情,更何况是一个美丽的女人。但她以嫁人为由,就避开这一点。谁家的老爷,都不会让自己新娶的姨太太抛头露面。”
“红缎费尽心机,要来到大顾镇,理由,相信你也猜得到。她的打算很好,也做的很隐秘,但她只棋错一着:这个败招,便是小玲。老烟枪原本迟了一步,差点就要全局皆输,因为等我和老烟枪将其他三人找到的时候,红缎早抢先一步,藏身在了大顾镇,而且,由于她的新身份,我们要揪出她来,几乎是毫无希望。”
“可红缎的心太狠、胃口太大了,她要是赶在老烟枪找到小玲之前,就将小玲弄死,我们剩下这些人,估计就得在这个大顾镇里,被她一个接一个玩死,而且可能要到死前,才会知道红缎到底是谁。但她要赢一个全胜。她想留着小玲,把我们几个都引出来,然后一网打尽。可惜她不知道,上一世,原本轮到小郭动手,小郭却推给了小玲,这一点,恰恰红缎不知晓。所以这一世,小玲被红缎误以为是暂时安全的,但小玲偏偏就是早就了解到真相的两人之一。于是,我们反过来利用这一点,两天前,我们用小玲做饵,将红缎从顾家宅子里引了出来,一举扭转局面。”
“只要杀掉红缎,我们五人便算又赢了一个轮回,可这一世,却必须由小郭动手了——小玲也不是不行,但如果由小玲动手,下一世,红缎出现的时候,小玲便会只是个婴孩,那便几乎是毫无胜机了。”
“所以我们都在等小郭。”
“等到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,我们才听到了屋外面有了一些声响,老烟枪示意我出去看看。我一打开门,便看见了小郭。他几乎一路上摔了好几跤,身上满是土灰。‘来了?’我开口道,眼睛朝屋外不远处的那个小土坡望着,小郭知道我在担心他被人跟踪,立刻跟我说道:‘没有尾巴。我故意绕了一个大圈才过来。’我看了他片刻,点了点头,侧身让开了一条路,小郭如获大赦,赶紧钻进了屋子里。”
“我还是望了一会外面,但黑夜中,真的看不清楚,小郭既然说没有尾巴,加上我心里其实有些着急红缎的事,所以,我将屋门‘碰’的一下关上,也进了屋。小郭这时才呆呆站在屋门口,我推了他一把,然后按住他的肩膀,我梦里的那个自己,力气很大,一下子就将小郭按到了地上,‘坐下。’我说,小郭只能乖乖坐下,我看他脸上那忐忑不安的表情,没来由的觉得很不屑,吐了口唾沫到一边。”
“‘既然人到齐了,那就赶紧把事情办了。’说话的是老烟枪,他一边将抽尽的旱烟锅在鞋底上敲出烟丝余烬,一边对大麻脸道,‘老六,正主在哪里?’老烟枪是我们几个人中的主心骨,我们都听他的吩咐,这次抓红缎,是我和老六出手的,我们怕出意外,狠心将红缎削成了人棍,然后在这间屋子里挖了个小地窖,将她藏在里面。听到老烟枪问,老六的一张麻子脸上堆满了笑容,用手里那根烧火棍在地上使劲敲了几下,烧火棍顶端碳化的部分只一下就‘啪!’的折断,但随后那敲击在地上的声音,却明显有些异样。老烟枪听了几下,点点头,然后朝我示意了一下。老六绕过篝火,一把将小玲抱起,避到一旁,小郭也急忙起身,给我让开路。我拔出别在腰间的弯刀,先从篝火堆里拣出一棍燃烧着的大柴火,一把塞到离我最近的小郭手里,然后手里的弯刀在地上猛然一扫,篝火堆连着地面上的一层薄土,都被扫到了一旁,隐约露出了一块青石板。”
“覆土很薄,只小会儿,我便将整块青石板清理了出来,接着我将弯刀斜着插进了青石板和地面之间的缝隙中,然后看了一眼老烟枪,老烟枪沉着脸,点点了头,我便手下用劲,弯刀撬开了裂缝,再用手握住青石板,猛地就将整块青石板掀了开来。”
“但就在这时,屋子里的光线忽然猛地一晃,然后一暗,与此同时,我听见老烟枪突然惊叫起来,老六则叫骂道:‘小郭,你他妈要干什么!’我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,就感觉手边的弯刀被人一把夺走了,紧接着,我后腰间有几道凉气快速穿进我身体,我整个人先僵住,随后才感觉到剧痛,浑身的力气不可抗拒地消失,我再扶不住那块极重的青石板,一放手,青石板轰然倒在一边,我也软软跪倒。”
“我还算镇定,转头快速扫了一眼,这才明白过来,刚才那一瞬间,发生了什么。”
“原来,小郭趁我搬开石板的机会,先是将手里的火把狠狠扔到了老烟枪的脸上,然后夺过我的弯刀,在我后腰上一连捅了不下五刀!”
“‘他妈的,你疯了?!’老六已然明白小郭要干嘛,他甩下怀里抱着的小玲,狂叫了一声,纵身一跃,越过了半跪在地的我,朝小郭扑了过去。我回过头去时,两人已经在地上翻滚、扭打成了一团。老六的身材力气,在现场的五人之中,仅次于我,果然,小郭根本不是老六的对手,没几下,就被老六压在了身下。‘他妈的,你想要自己偷生,你要弄死我们么?’老六怒骂不止,一边将拳头重重砸到小郭脸上,‘我叫你活命!我让你杀自己人!我让你——’”
“老六的怒骂声忽然止住,我心知不对,再看时,只见老六竟然摇晃着站了起来,我仔细一看,老六双手紧紧捂着自己的喉咙,眼睛圆瞪着,满是不可思议,鲜血不停从老六捂着咽喉的双手指缝中喷溅出来……”
“小郭也喘着气,从地上爬了起来,右手里的弯刀不住往地上滴着血。‘我没疯。’小郭这个畜生竟然还笑了一下,他拿刀环指了一圈,朝地上吐了一口血沫,‘你们才是真疯了。’小郭踹了摇摇欲倒的老六一脚,老六身子打着圈,撞在一边的木墙上,无声地倚着墙壁滑到在地上。我知道小郭现在要去干嘛,他必然要去将现在唯一还有反抗之力的老烟枪也做掉,如果让他成功,我们这几人就真的万劫不复了!想到这里,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,奋力从地上挣扎着站了起来,朝小郭一下子扑了过去。”
“这个猛扑,要是换在平常,我自信就算是十个小郭也躲不过去,然后我分分钟就能弄死这个王八蛋!但这一次,我重伤在身,这看似猛烈的一扑,居然叫他躲了过去!一击不中,已经耗尽了我最后的力气,我收不住势,和堆放在墙边的一堆柴禾撞个满怀,一起轰啦啦翻倒在地。小郭则绕到了我身后,一脚踩在我后背上,‘平时便知你心狠,没想到你对付个女人,也要下这种恶毒的狠手!可惜来不及还治你身,倒算你运道!’小郭说完这句,大概也知道时间紧迫,那边的老烟枪随时可能反扑,就不再多废话,直接摸到我的脖颈,深深割了一刀!”
“这一刀下来,我其实心知自己已经必死无疑,但垂死的人,总是会无谓挣扎……”
罗兴讲到这里,朝我露出苦笑,但他的面色惨白,显然是沉浸在他可怕的梦境回忆中了,我有些不忍看他的脸色,只听他继续说下去。
“我伸手想要去捂住脖颈上的伤口,但一摸上去,我自己心里的恐惧又放大了十倍百倍!小郭那一刀真是狠!我脖子上的伤口大的吓人,喷出的鲜血真如涌泉一般!我想要出声呼喊,张口却感觉凉气竟然是从自己喉咙这边进来,再想到那满手满地的热腾腾的鲜血,都是从自己身上流出来,这种恐怖……教我浑身颤抖,脑门更是要炸开一般!”
“但我毕竟还是不甘心,耗尽了最后的力,想要再看一眼,事情究竟如何了。但我头只移了一点点,就真的是一丝力气也没有了。只能用眼角的余光,看见了梦里的最后一幕:小郭手里提着我那把弯刀,背对着我,正走向老烟枪,老烟枪却四肢伏地,不住在地上摸索着,口里似乎还呼喊着什么,但我已经听不清楚了,视线迅速暗下来,就好像黑夜忽然在我头顶降下来……”
“然后,我就醒了。”罗兴额角的汗滴顺着脸颊流下来,“这个梦,加上昨晚的那一次,我一共做了……三十六次。”
正文 第十章 锦鲤
那日的谈话,到此便结束了。
我心中自然还有很多的疑问——其中,很多的疑问,是随着和罗兴谈话的深入,而愈加显现的,可罗兴在叙述完毕自己的那个怪梦后,便不愿再多谈。
我看他的精神状态也确实非常差,也就不再坚持。
罗兴现在的状态,是有家不能回——他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,我都不用猜,也知道老刀走的肯定不是正规门道,才能将之带出来——那么,现下将罗兴如何安顿,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。
不过这事情不必我去忧心,老刀干这个事,比我专业的多。
老刀在成为私家侦探之前,当过二十多年的警察,职位还不低,故而,黑白两道、三教九流之中,老刀也小有影响,虽不至左右逢源、呼风唤雨的地步,也总算交识广泛、颇有门道。要不然,他也不能将罗兴这个尚在警局视线范围内的嫌疑人,从精神病医院里带出来。
当下,老刀摸出手机,打了一个电话。
打完电话,老刀向我们点点头,示意事情办妥了。
我在这栋楼,是租了两层楼面的。一楼是店面,开着我那家“吉记”杂货铺,二楼是一个二室一厅的套间,客厅被我改造成办公室,其他两个房间,一个是我睡觉休息的卧室,另一个,则是我的工作间兼书房。两层楼面之间被我打通,装了盘旋楼梯。
见老刀已安排妥当,我便领着罗兴和老刀通过那一道盘旋楼梯,下到一楼,我叫他二人稍坐,自己则去打开杂货店大门。
前文我已经交代过,开这家杂货铺,原本便是我的一项副业,一来掩饰隐秘,二来排解无聊,倒不指望这间杂货铺子赚多少钱。
而事实上,我这间铺子也确实长年亏损,究其原因,大略有三:第一点,我生性惫懒,人家的小店,天光未明就开门、夜过三更才歇业,我这家呢,日上三竿才能见着店主睡意朦胧地打开店门,然后东搞搞西弄弄,待到傍晚,就锁上门面,自顾自去吃饭游耍,常常是半夜方回,完全没有生意人的样子;第二,我店面偏僻,三十来平方,店里东西又卖的便宜,正所谓本小兼利薄,自然没什么搞头;第三,这铺子毕竟只是副业,若是我那主要业务上了门来,我便要弃副从正——比如刚才老刀带了罗兴找到我,我就关了一楼的杂货铺,大家上我二楼的办公室坐下,方才开谈正事。
我们在一楼铺子里坐了大约十来分钟的功夫,期间倒也有生意上门:我卖出了一瓶可乐,两根“真知棒”棒棒糖,一盒图钉,收银五元五角。
不一会,老刀的朋友就赶到了。
来人二十五岁上下,短裤背心人字拖,脖子上垂着一根手指粗的金项链,剃了一个莫西干头,鼻梁上还架着着副超黑,再加上一双花臂(纹一胳膊的纹身,便称花臂),这个扮相实在是太刺眼,罗兴不认识他,一看我铺子里进来一个混混模样的人,还以为是来收保护费的,顿时从凳子上站了起来,满脸诧异。
老刀就坐在罗兴边上,见状立刻将他按回了凳子上,皱着眉朝来人说道:“臭鱼,干什么来的那么慢?怎么,混活泛了,老哥哥的话就不管用了?”
老刀口中的“臭鱼”,名叫李逸,真正的花名叫做“锦鲤”,盖因这小子一双花臂,纹的是两条锦花鲤,所以才得名。臭鱼的称呼,也就老刀这样亲近的朋友开玩笑、又或者是道上的老资格才能叫叫,不清不楚的人乱喊,那是会闹翻脸的。
“哎哟,刀哥,你可冤死我了!”李逸把墨镜一摘,诉苦道,“场子里出了点麻烦,关键是有几个常来玩的老板闹得不太愉快,我总得招呼一下对不对?我已经是全速赶来啦!”
这李逸的职业,是帮赌场看场子的,在这附近十几街也算小有名号。当初,老刀还干警察的时候,没少整治过这家伙,这小子却是个自来熟,一来二去,反倒先“刀哥”“刀哥”唤上了,对老刀很是恭敬。
老刀看这人虽然是个混混,但却本心不坏,也从来没有干过大奸大恶的事情,索性就收他做了半个卧底——所谓“半个卧底”,是因为这小子亦正亦邪,虽然为老刀提供了不少道上的绝密消息,但自己也以此为胁,让老刀不得不对他照拂有加,干了不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