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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

  “不确定,不过从长相和武功上看,和我们以前掌握的资料很相似。”修鱼稷看着大家,“我们谁也没见过这个人。听说他一直生活在南岳,已经有几百年没回北关了。这次回来,而且有金鸐的陪同,我猜他是来帮金鸐复仇的。”

  一时间,桌子上的人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:

  ——“贺兰觿怎么会跟金鸐混在一起?沙澜族不是被狐帝驱逐的吗?金鸐应当恨贺兰觿才对哇。”

  ——“天知道蓄龙圃那边发生了什么事!”

  ——“真永之后,贺兰觿也被狐帝驱逐了,他和金鸐联手很正常。”

  ——“不管这人是不是贺兰觿,替三哥、七妹还有死去的二十几个兄弟报仇是第一位的!”

  ——“狐族在沙澜还有一批旧部,金鸐是个隐患,必须除掉!”

  ——“必须把贺兰觿抓回来!”

  终于,坐在修鱼亮左手边的一位金鱼眼汉子清了清嗓子,道:“三军不可无帅,群龙不可无首。老二不在了,修鱼峰,以后出门作战的担子就要落到你的身上了。”

  此话一出,一屋子人都安静了下来。

  很多人脸上都露出不服的表情。论能力论功夫,狼族的二号人物去世,应当由三号人物修鱼稷接替。修鱼稷死掉了,才会轮到修鱼峰。

  金鱼眼汉子一脸威严,似在族中颇有地位。话一出口,竟无一人敢扬声辨驳。

  皮皮知道自己是这屋子里唯一的陌生人,不想引人注目,一直半低着头。她悄悄地瞄向修鱼亮,见他的左手中指上果然戴着一枚银色的戒指,当中镶着一颗蓝色的珠子。思考时,他会习惯性地用手转动那只戒指,仿佛能给他带来灵感似的。

  修鱼稷忽然沉声道:“三叔,您这话,不公平。”

  “怎么不公平,说来听听。”

  “我为什么不能接替三哥,带兵作战?”

  “你跟何人战?”

  “狐族。”

  “你母亲是什么族?”

  修鱼稷的背蓦然挺直,额上青筋暴起,一只手用力地握着。三叔只当没看见,冷笑一声,继续道:“不觉得这种事……你需要避嫌么?”

  “如果想避嫌,我根本就不会去,”修鱼稷看着他,一字一字地说,“更不会重伤金鸐。”

  屋中的气氛陡然凝滞,空中有一股奇异的酸气,一种攻击性的气味。

  每个人的表情都不一样,有赞同的,有反对的,也有不想得罪人、不愿意表态的。

  “只是重伤?以你的水平,明明可以杀死他,是你下不了手吧!”三叔不依不饶地道。

  修鱼稷“砰”地一拍桌子,站了起来:“三叔——”

  一个轻柔的声音忽然打断他,方雷燕发话了:“稷儿,坐下。”

  修鱼稷的喉咙咕噜了两声,坐了下来。

  “三弟,”方雷燕淡淡地道,“狼族以武定位,老二这个位置,谁的武功高就是谁的,这是族里定下的铁规矩。稷儿的母亲固然是狐族,但他的父亲是狼王,他在狼族出生,狼族长大,说的是狼语,替狼族出战,立下赫赫军功。你说他不是狼族,不配当老二,我不同意。相信在座的各位也会觉得不公。作为狼族的一员,阿稷非常出色,我为他感到自豪。”

  修鱼稷的拳头松了松,目露感激之意。

  皮皮呆呆地看着方雷燕,心道,好家伙,方雷氏果然是外交世家,这话说得太响亮了。

  “稷儿,你过来。”修鱼亮忽然道。

  修鱼稷走到父亲的身边,修鱼亮将手中的戒指摘下来,递给他,“老二,把贺兰觿抓回来。要活的。”

  在场所有的年轻人都以艳羡的目光看着那枚戒指。因为它戴在修鱼亮的手上已经几百年了,几乎算是他身体的一部分。摘下它,交给谁,意义重大。修鱼稷身世特殊,得到这枚象征权力的戒指,有种特别恩宠的意味。

  庭院中,人渐渐地散了。

  修鱼稷对皮皮说:“在这里等我一下。”

  说罢走到修鱼亮面前,垂首:“父王。”

  狼王肥厚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:“我给你的戒指——要妥当保存。”

  “父王之物,便是孩儿心爱之物。”

  “你错了,这不是我的东西。”狼王淡淡地道,“这是你母亲的戒指。”

  修鱼稷微微一怔。打他出生那天起,狼王就对他的母亲只字不提,好象这人根本不存在。上行下效,渐渐地在公共场合谁也不提,成了禁忌。

  但这并不能阻止小道消息的泛滥,该知道还是知道了。不该知道的也从别人的眼神里知道了。

  “是金泽送给她的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你可知道沙澜狐族为何被驱逐?”

  “据说是得罪了青桑?”

  “我听说——你妈胡言乱语的时候告诉我——是因为这个戒指。戒指里藏着狐族的一个重大的秘密。”

  修鱼稷凝视着手中那枚发着幽幽蓝光的戒指,蹙起了眉头。

  “抓住贺兰觿,问问他,这戒指究竟有什么用。”

  随从牵来了白马,但皮皮说,她更愿意和修鱼稷一起散步回去。

  阳光暖洋洋地洒在肩头,石板路上泛着青苔。一队人马越过他们向东驰去。为首的是穿着铠甲的修鱼筀,他在马上叫道:“六哥,我去巡逻!”

  修鱼稷点点头,目送马队绝尘而去。

  “能看看你的戒指吗?”皮皮故做好奇地问道。

  修鱼稷摘下戒指递给她。

  纯银的指环上打着龙纹,双龙戏珠地托出一枚眼珠般大小的湛蓝珠子,就在青天白日也幽幽地泛着蓝光。非珠、非石、非玉。上面有许多细小的纹路。

  “你认得它?”修鱼稷随口道,“我父亲说,这是狐族的东西。”

  “没见过。”

  “有人说这是夜明珠,因为夜晚会发光。”

  “从质地上看,不大像珍珠。”皮皮将戒指还给他。

  “我也觉得不是。比珍珠硬,而且非常耐磨。”

  两人各怀心事地走了一会儿,修鱼稷又问:“你在贺兰觿身边待了多久?”

  “前后加在一起四、五个月吧。”

  “狐族是一夫一妻制,通常妻子死了丈夫才可以再婚,所以狐族的男人不轻言嫁娶。”

  “你的论点是——”

  “他应当是喜欢你的。”

  “你觉得他喜欢吗?”皮皮苦笑,“他要是真心喜欢,会让你这么轻易地接近我、带走我?”

  “这点我也想不明白。”修鱼稷淡淡地说,“如果他真的在乎你,还派你过来做奸细,代价也太大了。除非你真的很能干,让他很放心。”

  “所以你认为我是奸细?”

  “如果你是,你会被三千只老鼠活活咬死,我消灭了奸细;如果你不是,祭司大人惦记你,会来这里找你。”

  他幽幽地笑了:“你看,关皮皮,有你在手,我是双赢。”

  “为了证明我不是奸细,我也表个态,”皮皮也笑了:“祝你马到功成,我现在就想找贺兰觿算账。”

  他瞥了她一眼,目光中有明显的怀疑,但也不愿与她较真:“狼行千里吃肉,马行千里吃草。我会满足你的愿望,到时候可别后悔哟。”

  “我不会。”皮皮的声音很果断。

  “既然你我目标一致,你又愿意当我的助手,可不可以告诉我贺兰觿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?我可以在哪里找到他?”

  皮皮沉默了一下,道:“我可以告诉你,但有代价。”

  “代价?”修鱼稷身形微微一滞,“饶你不死就是代价。”

  “你觉得我怕死吗?”

  他哼了一声,道:“什么代价,说来听听。”

  “你手上的戒指。”

  他皱起双眉:“如果你只是喜欢戒指,我有更好看的、也有更贵重的。”

  “我就要你手上的这只。”

  “不行。”

  “请恕我无法回答你的问题。”

  皮皮昂首挺胸,双手□□牛仔裤的口袋,目光无所畏惧。

  修鱼稷“呵”地一声笑了:“沙澜就这么大,遍地都是蚁族的网络,我就不信找不到贺兰觿。”

  “咦,你看——”皮皮忽然指着街边的一角。

  那里有个四、五岁的男孩,看面相是蚁族。头很大,超出了比例,像得了巨型肿瘤。最最令人恐怖的是他的头顶上长出一根类似树枝一样的东西,上面有一团类似蘑菇的球状物。男孩半闭着眼睛,茫然地向树林走去,状如僵尸。脚边不远处有一道半人高的水沟,他好像没看见,径直地向前走。

  “喂!小心!”皮皮拔腿追过去要拉住他,却被另一只手用力地拽了回来。

  “那边有个小孩——”皮皮急道,修鱼稷喝道,“别碰他!”

  于是他们眼睁睁地看着男孩跌进了沟中。修鱼稷让皮皮站住不动,自己走过去,从怀中掏出一样东西往沟里一扔,一股浓烟冒了出来。皮皮惊呆了,冲过去一看,沟里一团火烧得正旺,火苗早已将男孩吞噬,只有一个黑黑的人影在火焰中挣扎。

  皮皮不禁冲着修鱼稷吼道:“哎!你干嘛!你……你想活活烧死他?”

  “他已经死了。”

  “明明是活的,还能走路!他爸妈在哪?我们需要通知他的家长!”皮皮被浓烟呛了一下,嗓子都嘶了。修鱼稷不由分说地将她拉到街对面,好象这烟气会传染似的。

  “这是蚁族中的一种流行病——叫‘僵尸症’。”修鱼稷道,“别看他可以活动,但命令他活动的不是他的大脑,而是他头上长出来的那个东西。”

  “那个东西……是什么东西?”皮皮的心砰砰乱跳,方才的场景恐怖之极。

  “不知道。——这是最近一年发生的事,开始只有两、三例,非常罕见,渐渐地越来越多,一家一家地死掉,谁也不知道为什么。反正蚁族人多,寿命又短,大家都不在意。我三妹对这个感兴趣,正在研究它的病因。”

  “该不会爆发什么流行病吧?”皮皮道,“你确定只在蚁族中流行?别的族类没有传染?”

  “目前所知,没有。每次出门我妹都让我留意,看看别的族类是否也会感染。”

  皮皮不淡定了:“有没有想过万一最坏的情况发生了,你们怎么办?”

  修鱼稷瞥了她一眼:“什么怎么办?”

  “大规模的传染病啊!脑膜炎、肺结核、sars、鼠疫、疟疾、天花、血吸虫……这是我们龙族的传染病。每暴发一次,成千上万的人死去。你没听说过吗?”

  “没有。我又没有去过你那边,怎么可能听说?”

  “万一传染病暴发,你知道怎么隔离、怎么转移、怎么离开这里吗?”

  “皮皮,”他淡淡地道,“万一你说的这个暴发了,我们哪也去不了。”

  她愕然:“为什么?”

  “沙澜的四周环绕着一片巨大的水域,很浅,大部分是沼泽,我们叫它‘潼海’。远古时候,蚩尤为了迎站黄帝曾在这里集结四方凶兽及各种妖魅,从中挑选精锐以备出征。半数以上跟随蚩尤出战,剩下的都是些狂野嚣张、不服管教之辈,它们互不相容大打起来。以至于尸横遍野、流血成河、白骨如山、同归于尽。群凶之血流入潼海,滋养了水中的凶兽。后来狐族想在这里建立领地,发现太不安全,狐帝于是用法术将凶兽尽数引到蓄龙圃的流光河……”

  “所以这些凶兽是生活在淡水中的?”

  “是的。”

  “金泽获罪之后,狼族闻讯大举进攻,一直打到潼海。为了保住蓄龙圃,青桑请求狐帝释放流光河中的凶兽。这些水兽回到潼海,将正在战斗中的狼族吞食殆尽,我们只好退却。于是在沙澜与蓄龙圃之间就有了一道天然的屏障。”

  皮皮想了想,问道:“这些水兽只攻击狼族不攻击狐族?”

  修鱼稷点点头:“因为长年受制于狐帝,它们普遍惧怕狐族,只要不是故意挑衅,不会主动攻击。经过多年的繁衍生息,凶兽越来越多,遍布整个水域,对我们狼族来说,沙澜渐渐变成了一座孤岛。外面的进不来,里面的出不去……”

  “其它的族类呢?”

  “这些凶兽胃口巨大,天上地下,什么都吃,只有蚁族偶尔可以进出沙澜,会从外面贩货进来。他们的水木寒山网通过水草也可以延伸到外面的世界。”

  “环境这么封闭,狐族也退出了,你们的汉语是从哪里学到的呢?”

  修鱼稷的汉语发音有些怪,一听就不是母语,但语法是正确的,词汇文白夹杂,基本上是白话文。

  “我们通常会雇佣蚁族的人当我们的翻译,或者是语言老师。但这也存在着很多麻烦,因为他们学会一门知识要用十几天,最多也只能教我们二十天就要换人。经常需要一整个家族的人前仆后继进行教学……”

  皮皮觉得这种现象闻所未闻,鉴于蚁族只有四十天的寿命,细思下来也全在情理之中。

  “你说你是从飞机上跳下来的?”他忽然换了一个话题。

  “对。”

  “也就是说,办完了事会有飞机接你们回去?”

  “不会,飞机降落需要跑道。”皮皮想了想,“这里全是山地,除非用……直升飞机。”

  “直升飞机?”

  “就是一种可以垂直起落的飞机。”

  “贺兰觿有没有告诉过你,他打算怎么回去?”

  皮皮摇头。

  “他有没有带来什么特别的东西、设备?”

  皮皮迟疑了一下,想到了那枚夜光犀,但她继续摇头。

  “最后一个问题,”修鱼稷转动着手上的戒指,“你为什么要这只戒指?它有什么用途?”

  皮皮两眼看天,拒绝回答。

  她不知道戒指的用途,却知道戒指中的珠子是什么。

  那是一颗魅珠。

  虽然她见到的魅珠都不发光,但从形状、质地和上面的纹路来看,肯定是一颗魅珠。